中國混凝土網(wǎng)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行業(yè)動態(tài) » 正文

江西新余: 混凝土公司實驗室主任收回扣被訴 材料合格一人說了算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07-1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wǎng)  作者:正義網(wǎng)
核心提示:工程建材因其用途涉及民生本應高標準、嚴要求把關,卻有人在用于制作混凝土的材料檢測上獨樹無端話語權,不顧材料質量,大肆收取原材料供應商回扣,為不合格原材料綠燈放行。近日謝某某因收取原材料供應商回扣30余萬元被江西新余渝水區(qū)檢察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工程建材因其用途涉及民生本應高標準、嚴要求把關,卻有人在用于制作混凝土的材料檢測上獨樹無端話語權,不顧材料質量,大肆收取原材料供應商回扣,為不合格原材料綠燈放行。近日謝某某因收取原材料供應商回扣30余萬元被江西新余渝水區(qū)檢察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絕對話語權下的潛規(guī)則 材料合格一人說了算


謝某某自2008年3月份始,擔任新余市某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實驗室主任一職,他的工作職責是檢測原材料供應商提供的原材料是否達到混凝土公司“合格標準”。


謝某某對公司的“合格標準”有著絕對話語權。只要他在檢測報告中簽字認定“合格”,供應商的原材料便能順利通過檢測,進而成功銷售給混凝土公司,反之只能打道回府,業(yè)務合作中斷。為使自己供應的原材料能夠達到檢測人員所謂的“合格標準”,供應商們不得不順應行業(yè)“規(guī)則”主動行賄。


理所當然吃“回扣” 法律意識缺失


基于這一“技術特權”,謝某某自任實驗室主任以來,利用職務便利,在新余市某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供應生產(chǎn)混凝土所需的外加劑產(chǎn)品過程中,以不為難化工公司外加劑產(chǎn)品的檢測為由,長年多次收受化工公司商業(yè)回扣30余萬元。而一直以來,長期奉行回扣“規(guī)則”謝某某認為他不是國家公務員或國企事業(yè)單位人員,收取回扣一不違法二不犯罪,一切都理所當然。


犯罪類型新發(fā) 工程建設領域漏洞亟需整改


建材行業(yè)回扣怪相讓人唏噓,也值得我們深思反省。一是亟需制定一套完整混泥土原材料檢測規(guī)則,以規(guī)范這一行業(yè)的行為。二是亟需加強對建設領域相關人員的培訓,加強法律知識宣傳。三是需從重打擊建材檢測類犯罪,斬斷潛規(guī)則鏈條。


 
 
[ 資訊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guī)舉報 ]  [ 關閉窗口 ]

 
0條 [查看全部]  相關評論

 
推薦企業(yè)

?2006-2016 混凝土網(wǎng)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wǎng)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