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本級公共財政預算總收支增加107.4億元,由原計劃1445億調整為1552.4億元。《深圳市2014年本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近日通過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據(jù)悉,此次調整包括發(fā)行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42億元。2014年,經爭取,財政部核定深圳地方政府債券規(guī)模為42億元,并將深圳作為首批自發(fā)自還的10個試點省市之一。按財政部要求,42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中,擬安排保障性住房項目支出28.9億元,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支出13.1億元。
此外,調整還包括補足地鐵建設一期和二期項目資本金41.74億元,及安排深圳灣體育中心項目建設投資款23.66億元。按審計署在2013年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中意見,深圳市政府應向華潤集團支付深圳灣體育中心項目投資款23.6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