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依據省質安局《遼寧省交通工程建設工程材料質量管理辦法》《關于印發(fā)遼寧省公路使用商品混凝土質量監(jiān)管規(guī)定的通知》(遼交工監(jiān)公發(fā)[2011]67號)及《盤錦市交通工程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要求,質安處督查組于7月15日至7月24日對我市交通工程使用并備案的6項工程4家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進行了專項督查,其中禁止使用朋信第三分公司商品混凝土。
針對本次督查情況提出如下要求:
1、進一步加強在建交通工程使用商品砼質量管理,從源頭抓起,選擇好的場站,以確保拌合料質量。
2、施工、監(jiān)理加大抽檢頻率,不能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配合比調整要及時進行驗證。
3、加強試驗室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素質、持證上崗、更新儀器設備、為生產提供及時、科學、準確的試驗數據,嚴防數據造假。
針對本次督查情況提出如下要求:
1、進一步加強在建交通工程使用商品砼質量管理,從源頭抓起,選擇好的場站,以確保拌合料質量。
2、施工、監(jiān)理加大抽檢頻率,不能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配合比調整要及時進行驗證。
3、加強試驗室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素質、持證上崗、更新儀器設備、為生產提供及時、科學、準確的試驗數據,嚴防數據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