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徐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出臺,明確規(guī)定,建設工程遇有揚塵作業(yè)時應采取灑水壓塵,盡量縮短起塵操作時間,在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不得組織施工。
此外,該市明確要求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施工工地周圍應當設置連續(xù)、密閉的硬質圍擋;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工地出入口必須安裝沖洗設施等。
此外,該市明確要求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施工工地周圍應當設置連續(xù)、密閉的硬質圍擋;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工地出入口必須安裝沖洗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