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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關于做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檢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2-08-09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核心提示:山東省關于做好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檢查
各市散裝水泥主管部門: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檢查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2] 767號)要求,山東省濟南等7市將接受國家商務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對禁止現場攪拌砂漿(以下簡稱“禁現”)工作的檢查?,F將檢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檢查工作。此次“禁現”工作檢查是落實“禁現”規(guī)定、促進“禁現”工作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認真做好自查工作。要根據商務部通知要求,對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和農村推廣散裝水泥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fā)明電[2009] 149號)、《轉發(fā)商務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魯經貿函字[2009] 255號)要求,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認真做好迎接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要認真自查本地區(qū)“禁現”工作部署情況,總結推進“禁現”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工作差距并提出改進措施。

  三、工作進度安排。今年8月底前,濟南等7個市要按照要求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省經信委(散裝水泥辦公室)。 9月中旬,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進行初查。10-12月,迎接國家檢查。

  四、沒有列入“禁現”范圍的10個市,要認真總結本市近年來發(fā)展預拌砂漿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今后發(fā)展計劃,并于8月底前報省經信委(散裝水泥辦公室)。

  五、請認真組織填報《使用預拌砂漿情況表》,時間段分別為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情況,并于8月底前報省經信委散裝水泥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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