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一些美國政客屢屢抱怨中國等國家對外資并購監(jiān)管過嚴,但美國政府自身卻在不斷提高外資收購的門檻。
英國《金融時報》2月26日報道稱,根據(jù)美國政府下屬的外資并購審查機構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正在醞釀的一項新舉措,一旦外資收購交易被裁定危及美國國家安全,相關外國企業(yè)可能面臨高達數(shù)千萬美元的罰款。業(yè)內人士指出,此舉無疑進一步加大了包括中國公司在內的外資機構收購美國企業(yè)的難度。
罰金或達銷售收入一成
《金融時報》援引一位熟悉美國政府情況的律師的話報道稱,CFIUS下面的一個專門小組正在向一些外國公司施壓,要求后者如果要在美國從事部分敏感行業(yè)收購,就必須先同意接受可能的經濟處罰。
CFIUS是美國政府下屬的一個頗具神秘色彩的機構,專門負責審查相關交易是否影響美國的國家安全,其成員來自美國財政部、司法部、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及商務部等12個美國聯(lián)邦機構。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有意收購美國企業(yè)的外資公司無須事前向CFIUS申報,但后者有權力在交易敲定后進行審查。
上述知情律師稱,在最近的一個個案中,CFIUS甚至將可能對相關外資企業(yè)實施的違約罰款定在占該公司銷售收入10%的超高水平。
而據(jù)美國財政部負責國際事務的助理部長克雷·勞埃里透露,在去年阿聯(lián)酋迪拜港口世界公司收購美國多個港口遇阻之前,美國政府早已將“民事處罰”的條款納入了所謂“減損協(xié)議”(mitigationagreements,即減少可能發(fā)生損失)中,他同時承認,CFIUS與外國企業(yè)達成的減損協(xié)議比過去更多。
限外新舉措有些“過頭”
出于國家或是民族利益的考慮,“各國都會采取類似的外資并購限制措施,這本無可厚非。”對于美國方面提高外資收購門檻的做法,中國商務部一位外資研究專家昨天對記者說。
不過,一些處理CFIUS案例的律師質疑,在美國眾多出口控制條例已經設置了經濟處罰的情況下,這個專門小組是否擁有對外資企業(yè)實施額外罰款的合法權力。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最新的舉措有“過頭”之嫌。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做法有些過度,”奧睿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的高級顧問唐志華對記者說,“我們接觸的美國公司客戶在中國(從事并購)還從來沒有碰到這樣的情況?!碧浦救A表示,類似的做法在國際上也很罕見,勢必進一步加大外國企業(yè)在美國開展收購的難度。
實際上,近年來美國國內的保護主義勢力日漸抬頭已成不爭事實,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在去年初收購多個美國港口的迪拜港口世界公司,在短短不到兩個月后便宣布將其轉讓給一家美國實體,只因受到了太多來自美國國內關于該收購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壓力。這樣的情形也引起了美國企業(yè)界的廣泛擔憂,因為這可能挫傷海外投資者對美國的投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