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指揮司機在危險環(huán)境下作業(yè),導致混凝土泵車司機觸電身亡。泵車指揮鄧某和工地安全員劉某昨天被通州法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今年5月24日中午12點多,鄧某在京津公路二期雨水方溝工程工地,指揮混凝土泵車進行施工;而工地安全員劉某,明知工地有高壓線,仍安排泵車同時作業(yè)。在鄧某指揮下,冒險作業(yè)的混凝土泵車泵臂觸碰到了高壓線,泵車司機田某當即觸電死亡。
法院認為,鄧某和劉某明知施工現(xiàn)場存在安全隱患,卻仍違反規(guī)章制度組織或進行施工,已構(gòu)成重大責任事故罪。鑒于兩人都是初犯,且當庭認罪并賠償了死者家屬的損失,因而法院對兩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今年5月24日中午12點多,鄧某在京津公路二期雨水方溝工程工地,指揮混凝土泵車進行施工;而工地安全員劉某,明知工地有高壓線,仍安排泵車同時作業(yè)。在鄧某指揮下,冒險作業(yè)的混凝土泵車泵臂觸碰到了高壓線,泵車司機田某當即觸電死亡。
法院認為,鄧某和劉某明知施工現(xiàn)場存在安全隱患,卻仍違反規(guī)章制度組織或進行施工,已構(gòu)成重大責任事故罪。鑒于兩人都是初犯,且當庭認罪并賠償了死者家屬的損失,因而法院對兩人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