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下午,福建泉州鯉城區(qū)江濱路口處一輛混凝土攪拌車燃起大火,鯉城官兵接警快速將大火撲滅,所幸大火未造成人員傷亡。
15時15分,鯉城大隊接到出警命令立即出動2車12名官兵趕往現(xiàn)場,在出警途中就能看到滾滾濃煙飄向上空。到達現(xiàn)場后,只見路邊一輛凝土攪拌車被燃起的大火吞噬,滾滾黑煙向四周擴散,此時大火正在攪拌機臺部位燃燒,并不斷向車頭方向蔓延,中隊長立即下令戰(zhàn)士出一支水槍對起火部位進行噴射,阻止大火往車頭部位燃燒,5分鐘后,大火被撲滅。
據(jù)該車駕駛員獲悉,當車行駛在江濱路時發(fā)現(xiàn)車后部位竄出火苗,駕駛員當即將車停在路邊,跳出駕駛室,由于車上未配備滅火器,駕駛員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此時串出的火苗已將車后部位雄雄燃燒,幸好撲救及時,大火在蔓延之勢被撲滅,將損失降到了最低點。目前,火災原因還在進一步的調(diào)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