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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重污染管控期間 要求全市攪拌站停止施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8-12-19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徐州日報
核心提示:為減輕不利氣象條件對空氣質量影響,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省要求,結合市氣象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部門會商結果,12月10日起,徐州市啟動實施了重污染天氣紅色應急管控。全市干散貨碼頭、攪拌站及各類采石場停止施工,并落實灑水、噴淋、沖刷等降塵措施。

據了解,進入11月份以來,江蘇徐州市氣象條件以靜穩(wěn)為主,近地面風速較小,污染物擴散條件持續(xù)較差。特別是11月下旬,受靜穩(wěn)、高濕、逆溫及北方沙塵傳輸等不利氣象條件影響,造成長時間的重污染過程,部分時段達到了嚴重污染。


根據市氣象部門預測,由于近期冷空氣勢力偏弱,平均氣溫比常年偏高,平均風力總體偏小,降水較弱,受靜穩(wěn)氣象條件和冷空氣過境交替影響,至本月底市區(qū)空氣質量可能會出現持續(xù)污染過程,部分時段將達到中度至重度污染。


為減輕不利氣象條件對空氣質量影響,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省要求,結合市氣象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部門會商結果,12月10日起,徐州市啟動實施了重污染天氣紅色應急管控。


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應急管控期間,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徐州市對應急管控名單中的大氣重點排污企業(yè)實施停限產,減少污染物排放。


同時,除經市政府批準的涉及安全問題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建筑、市政、道路、綠化、水利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yè)。


全市干散貨碼頭、攪拌站及各類采石場停止施工,并落實灑水、噴淋、沖刷等降塵措施。


除保障民生車輛外,散裝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禁行。


對電力企業(yè)實施綠色發(fā)電調度,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電力企業(yè),除保障居民供熱外,其余實施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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