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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出臺首個防治揚塵政府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8-06-26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wǎng)  作者:長江日報
核心提示:21日,武漢市環(huán)保局表示,武漢市第一個關于防治揚塵的政府令——《武漢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于7月1日實施,采取有效的制度防治揚塵。

21日,武漢市環(huán)保局表示,武漢市第一個關于防治揚塵的政府令——《武漢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于7月1日實施,采取有效的制度防治揚塵。


《辦法》對所有的揚塵都制定了詳細、可操作的規(guī)定和要求。建筑工地揚塵:必須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開工前足額撥付給施工單位,??顚S?;施工工地須設置密閉式圍擋,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施工作業(yè)易產(chǎn)生揚塵污染的,應當采取灑水、噴霧等抑塵措施;閑置或者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地,應對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拆除房屋揚塵:開工前應報送防塵方案;施工單位應在作業(yè)時灑水或者噴淋。運輸物料揚塵:運輸煤炭、垃圾、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時應密閉或噴淋。裸露泥地揚塵:城市中公共區(qū)域不得有裸露的泥地,應由相關責任人進行綠化或鋪裝。


嚴管,各責任單位嚴格落實管理制度,通過巡查、舉報、儀器監(jiān)測等手段,盯緊源頭。凡是違反《辦法》規(guī)定的,給予不同程度的經(jīng)濟處罰,如拒不執(zhí)行大氣污染天氣臨時管控措施的,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如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揚塵自動監(jiān)控設備的,或者擅自拆除、閑置監(jiān)控設備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同時,還要追究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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