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政府消息,河南取消和調整49項行政審批項目和5個子項,同時,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審批類別。
據了解,此次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包括水泥項目核準、社會團體登記申請籌備、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等6個大項和5個子項。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包括電力業(yè)務許可證核發(fā)、外商投資項目審核(核準)、遷移氣象臺站的批準等12項。取消和調整的省級行政審批項目中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yè)審批、工業(yè)和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核(批)等31項。
據介紹,目前河南省省級保留369項行政審批項目,全部為行政許可。取消和調整449項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中取消19項,轉為行政許可6項,調整為其他職權325項,調整為政府內部管理事項99項,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審批類別。新調整后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可登錄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網進行詳細查詢。
河南省政府要求,要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實施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