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臨近,根據2015年防汛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河道內禁止一切采砂活動,5月31日,山東省臨沂市城管局濱河景區(qū)執(zhí)法大隊對轄區(qū)內采砂場點進行調查摸排,對3處采砂場點、108條采砂船只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將采砂船只駛離河道。
經過城管執(zhí)法人員前期摸排調查,臨沂市城管局濱河景區(qū)執(zhí)法大隊轄區(qū)內共有采砂點3處,采砂船只共108條,其中1處為濱河東路徐太平段砂場,有采砂船只80條,另2處為金雀山路低橋及陶然路沂河大橋施工圍堰清理工程,共有船只28條。
根據沂河防汛辦要求,汛期前將施工圍堰拆除完畢清理余砂,恢復原貌。為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城管執(zhí)法人員對采砂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停止采砂活動,并將采砂船只吊離河道,保證安全度汛。
據悉,根據臨沂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要求,從6月1日起到9月30日,全市河道水庫內禁止一切采砂活動。所有采砂業(yè)主應自覺服從禁采管理,在禁采期內停止一切采砂活動,并將所有采砂機具轉移到安全地帶封存;對違反規(guī)定的采砂活動依法予以處罰,因采砂而影響防洪安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厲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