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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發(fā)展的難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08-09-12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國內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發(fā)展的難點
 

目前,國內混凝土工程界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對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的應用重視程度普遍不高,甚至有的工程或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對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和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復合產品的應用產生排斥心理。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1) 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的減水效果低于萘系高效減水劑。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在推薦摻量0.2%-0.3%時,其在混凝土中的減水率為8%-12%,而萘系高效減水劑,即使是低濃型的萘系高效減水劑,其減水率一般也14%以上。

    (2) 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具有一定的緩凝作用,而且當其摻量超過0.3%時,緩凝作用會隨著摻量的繼續(xù)增加而大幅度增強。如果由于計量偏差導致減水劑超量摻加時,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有一定的危險性,有時甚至會使混凝土數天不凝結,而且由于超摻時引氣性明顯,對混凝土硬化體結構的危害也很嚴重。   

    (3) 由于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具有緩凝作用,摻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的混凝土其早期強度發(fā)展相對較慢,而且摻量較大時混凝土早期強度較低。

    (4) 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容易與以硬石膏或工業(yè)副產品石膏為調凝劑生產的水泥產生不適應現象,引起混凝土拌合物流動性變差、流動性損失加快,甚至急凝。

    (5) 工程現場或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往往采用水泥凈漿流動性來評價減水劑的減水作用。而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的凈漿流動度太小。   

 (6) 木質素磺酸鹽減水劑與萘系高效減水劑復配成液體產品時容易產生沉淀,影響生產過程和產品的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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