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二、《武漢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備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武建建管字[2001]124號)
工作程序:
一、申請,提交資料:
(一)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二)營銷、代理商的代理證明;
(三)商標注冊證;
(四)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五)質量保證體系有關資料;
(六)生產許可證明;
(七)經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3個月內產品質量抽樣檢測報告;
(八)產品標準(國家標準及企業(yè)標準);
(九)產品使用說明書、保管與使用要求;
(十)生產工藝流程說明和主要生產,檢測設備清單
(十一)武漢市售后服務體系文件,外地生產企業(yè)需提供武漢常設機構人員,職責的文件以及市內辦公地點與倉庫租借的有關資料;
(十二)武漢市用戶使用意見及其他需要補充的資料。
二、簽收資料,出具資料簽收回執(zhí)。
三、受理、審核資料。
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四、發(fā)證。
符合備案條件的,發(fā)放《武漢市建筑工程材料產品供應備案證》;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及時告知申請人。
五、公告。
備案結果在報紙、網站上公告。
工作時限: 5個工作日以內。
責任部門: 武漢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質量監(jiān)督科
責任崗位: 商品混凝土使用材料備案管理員
辦事地點: 建設大道721號建管大樓3樓
聯(lián)系電話: 85767314